當年在學actionscript3.0的時候一直有人說as2.0的語法,
與javascript相似,而3.0去和java相似。
這兩年我沒這個運氣進入JAVA的世界,或許說是沒能力,
到是多了不少碰javascript的機會。
對我來說,CSS和Javascript是一種不得不學的語言,
畢竟自己給自己的定位是前端工程師,代表的是基礎中的基礎。
只是,大部份的javascript都是抱怨W3C如何如何,怎細想想,
不公平本來就是事件的真理。加油吧各位。
接觸javascript很快就會被各家柳覽器的事件處理給淹沒,
還好在事件方面有JQuery這套framework,
在麻煩的事情解決了之後,coding style才是令人最痛苦的。
畢竟你習慣在actionscript3.0中使用oop(Object-Oriented-Programming,物件導向)的概念,而JS又是那麼的"半套",喔我不愛"半套",
沒辦法import class沒辦法package 沒辦法extends 沒辦法implement(所以我討厭半套)。
只是工作還是要作,在抱怨下去跟抱怨瀏覽器一樣,有人開始自己架構一JS成為類完整的OOP
我像大概大家都還是很喜歡OOP的概念。
最近,開始看O'Reilly所出的一本Javascript Patternss我想筆記一下作為自己對js用功的一點紀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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